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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律师服务收费的咨询

来信时间: 2024-05-06

您好!我查询到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司法局于2017年1月26日发布了“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17】3号),但该文件已于2022年3月31日失效。我想请问下目前律师服务收费是否按照“司法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的通知”的规定?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咨询已收悉。关于律师服务收费的事项请按照司法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相关规定执行。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答复单位: 上海市司法局

回复于: 2024-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