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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兼职问题

来信时间: 2024-04-15

律师是否可以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或者兼任其他企业的董监高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咨询已收悉。根据相关规定,除兼职律师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律师在从业期间应当专职执业,不得在执业期间担任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不含外部独立董事)、监事(不含外部独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员工,不得与律师事务所以外的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劳动关系,不得在律师事务所以外的其他单位参加全日制工作(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并指派本所律师到相关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除外)。

答复单位: 上海市司法局

回复于: 2024-04-15